其实我从前不太喜欢春天。年少时觉得春日艳俗,梅雨连绵又流感高发,总不如夏日那般热烈得直接,灿烂到轻狂。十几岁明明是这般直白莽撞的年纪,却偏偏被冠以“青春”的名义,硬生生和春天这样温吞黏糊的季节扯上关系,着实令人不解。 我曾无数次怀念学生时代的夏天,天光漫长,空气滚烫,冰棍刺激唇舌,汗水浸湿衣衫,漫天试卷飞舞成雪花,再飘落成兵荒马乱的告别。于是,夏日倾盆的暴雨带来猝不及防的成长,朗朗高悬的繁星又好
青春是时光洪流中热烈而仓促的一页,年少的我们总是跌跌撞撞地触碰这个世界,那些勇敢的尝试、酸涩的暗恋、痛苦的分别都催促着我们前进。我们迫不及待地奔向前方。 当我们再回看那段珍贵的青春时光,才发现每一部分都被一笔一画写得那般浓墨重彩。少年人的纯真和勇敢,是无可替代的热烈光芒,而记忆中那些微小却灿烂的瞬间,是我们永久的纪念。
▲ 姥爷热爱国画,并将这份传承寄托在我身上。儿时,姥爷教我执笔,掌虚、悬腕、悬肘……但相比这些无聊又累人的入门技巧,我更喜欢坐在窗边看一切新奇的事物,看新搬来的人,看路过巷子的猫,看窗台边飞舞的闪着光亮的萤火虫……这个世界有太多让我感兴趣的东西,而它们,终是只能做我练习空隙的调剂品。 后来,大一些了,我开始上手绘画植物。我时常趴在窗前观察那些离窗台很近的枝叶,看叶片从冬日的荒芜
昨天,一场暴雨突然到来,浇灭了整座城市的浮躁。雨天写字是我这么多年来一直坚持的习惯,每一次毛笔亲吻砚台,岁月便仿佛在笔尖翩跹起舞,带我回到认识楚玥的那个冬天。 彼时我已是初三的学生,那一年的寒假,我重新拾起曾经学过的书法,希望之后以特长生身份考入理想的高中。书法班集训第一天,为了了解我们的学习情况,也为了让我们更快相熟,老师提前要求每个人准备好一幅作品在课上展示。 第一位展示的就是楚玥。 当
周末收拾房间时,我偶然发现一个落灰的笔筒,里面杂七杂八,都是我曾经用过的文具。 它是我高中时用的笔筒。我是一个恋旧的人,不仅不远千里把它带到我的大学宿舍,后来,我还把它带到了我工作的城市。虽然,随着电子化越发普及,加之我工作后搬了几次家,秉承着“非必要不增加行李”的态度,我改变了很多习惯:我最大程度舍弃实体,读电子书,做电子批注,做电子手账,把大部分爱好装进一方屏幕。 尽管少用
“你笑起来挺好看的。” “嗯?”虽然李楠刻意压低了嗓音,但夏小初还是听见了,直直地愣在原地。 仿佛感觉到了夏小初的不知所措,李楠推着修理好链条的自行车走过来,轻声叮嘱:“快回去吧,要下大雨了。”然后,他迅速跨上自己的自行车,风驰电掣般地远去了。 少年飘扬的淡蓝色校服衣角,仿若暴雨前的狂风,搅乱了夏小初心头的那团乌云。 1 从小到大,没有人夸过夏小初好看。大家都只夸她聪明
一 程沁因为忘带钥匙而爸妈还没有下班被锁在门外。随着天越来越黑,她也越来越害怕,最后便扯着嗓子在楼道里哭了起来。 “小朋友,你怎么啦?”“哒”的一声,对面的门打开了。 很多年后,程沁回想起当年的情景,依然为魏西洲妈妈的美貌而感到惊艳。“魏西洲,我当年觉得你妈整个人都在发光!” “拜托,她又不是奥特曼。”魏西洲扯扯嘴角,有点无奈,“而且,你怎么不记得我?因为你死活不肯进我家,
第一次见到那只小狗时,我才七岁。在外婆家过暑假的我因为害怕草丛田地里的虫蚁,加上不会讲老家的方言,所以常常一个人坐在小院里发呆。当时,我坐在院里敲核桃,小狗浑身沾满脏兮兮的泥水,从虚掩的院门外飞奔进来,吓得我差点翻倒在地。邻居家的小宇姐姐跟着冲进来,呵斥道:“雪球,回来,不许扑人!”小狗听话地转过头,甩甩湿漉漉的毛,咧开嘴摇尾巴。 外婆端着切好的西瓜从厨房出来,招呼小宇姐姐坐下吃瓜。她问:“小宇
总有一些时候,会莫名地产生不甘心的情绪,也会对那些心有不甘的人生发怜惜。 比如,1980年,由于时局变化,美国拒绝派遣代表团参加莫斯科奥运会,那些为之付出汗水、泪水甚至鲜血的运动员不得不与摘金夺银的机会擦肩而过,去等待下一个四年。有些运动员仍保持着好的运动状态,在洛杉矶奥运会上圆梦,但也有很多运动员在这四年中遭遇伤病或意外,要么状态大跌,要么失去了登上竞技场的机会。 又如,曾被视为准清华学子的
在末日题材的科幻作品中,关于世界毁灭的想象总是不尽相同。作家们观察到,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呈现出脆弱的平衡,无论是空气、水、适宜的温度、坚固的陆地……任何环节出错都会导致全盘崩塌,带来毁灭性灾难。 金草叶的《地球尽头的温室》所呈现的就是因粉尘泛滥而导致的末日景象,这是一个崭新的关于末日的故事。它重新反思地球和人的关系、人与人的关系、人与植物的关系。 我说这是一个崭新的末日故事,是因为作者并不以灾
你知道盐之花是什么吗?它是一种面包,托在手上,就像一只金黄色的小牛角。 1 梅梅第一次吃到盐之花,是在写字楼底下的面包店里。那是一个秋天的午后,她坐在办公室忽然觉得冷,冷得受不了,于是不顾同事们的目光,突然冲出了格子间。她快速跑下楼,跑到高楼大厦重重叠叠的阴影切分出来的一小片阳光里。闭上眼睛,仰起脸来,太阳贴着她的皮肤,但她还是觉得冷。这时,她看到了一家面包店,飘来了淡淡的香气
他们又来了。 我的视线从头顶的人造椰子树叶上移下,我看着他们,轻轻敲了下眼前的玻璃窗,透明玻璃隔开的,不只是他们的笑声,还有远方与自由。 我也不清楚,为何自己被关在这里。我一边用指甲刀剪着自己的指甲,一边侧耳,听他们的欢呼声。其中有个小孩大声说:“好聪明啊,居然会自己剪指甲。” 这有什么,我不仅会剪指甲,还会洗衣服、翻跟头、扫地…… 那些人是把我当成了傻子吗?我可一点儿都不
打我记事起,奶奶就有一个花布包。外形很像香包,绸子面料,开口处有一根灰色的绳子,绳子末端坠有暗红色的珠子,花布包的肚子上还绣了一朵花,我认不出是什么花,只是觉得看起来有些突兀。 奶奶说,这个布包不叫花布包,叫针线包,是她的奶奶给她缝的嫁妆。在她们那个年代,每个女孩子都要学会针线活,这样才好找婆家。 “针线活?” “就是要会缝衣服。你也要学会,不然找不到婆家。”奶奶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。 我
小时候,住在乡下,院前的石阶处连接着一条泥土路,风一吹,尘土飞扬。外出回家时,我常坐在石阶上拍身上的尘土。不知从何时起,坐在石阶上拍尘土,成了回家不可或缺的仪式。 当天气越来越热,小路上的尘土越来越多,在一场风里,电一闪,雷一鸣,雨就来了。 我不喜欢下雨天。下雨时,小路在雨水的浸泡下泥泞不堪。回家时,鞋子和裤腿上总沾着一层厚厚的泥渍,怎么也拍不掉,黏糊糊地贴在湿漉漉的小腿上,冰凉得让人难受。有
那是个响晴的中午,阳光很强,晃到人睁不开眼,我攥紧父亲给的20元,进了一家文具店。 走进店里,我被一支蓝色的钢笔吸引住了,我的笔都是黑色的,这样好看的蓝色,我还没有。一见倾心,我有了买它的冲动。心想,只要它不超过20元,我一定把它拿下。当我凑近看价格时,一个刺眼的“25元”戳了我一下: 25元,我还差一点点钱。可我太喜欢这支笔了。咋办?“偷!”我忐忑地决定。 边想边干,抖动的手出卖了我,笔没拿
日落时分,父亲拉着我踏入一片落日余晖之中。我恍惚了,许久没有走进这盛大的宴会,竟生出了些许生疏。 这宴会在我年幼时倒是不生疏的。每天最期待的就是倚在墙头等太阳西下,等它恰好与一朵羞涩的云儿相逢,等那朵云露出怯红的面容,我就会奔进村头的林子里,寻找黄昏的颜色与面容。 看,云朵染上了墨水,一点一滴,晕出了奇特的面容,别有一番风情。云是翻腾的,随着风,漾起丝丝波纹,在空中散漫开来,好似漫天柳絮轻拂。
做回孩子好了, 不需要世事烦扰。 听见昆虫的耳语, 捉住阳光的翅膀。 从春天欣愉的青草上醒来, 于夏日深沉的矮林中探寻, 自秋天轻薄的晚舟间拾叶, 在冬日阴郁的窗斗下祈雨。 看见星星, 看见月亮。 曾做过怪诞的梦。 机械的独眼开始凝望, 小丑的画册结束命运。 行走在思想的空旷中, 抵达事物至深的尽头。 可以像童话里一样吗? 像小红帽自困境里挣脱, 像莴苣姑娘步过漫
助人有方 漫: 何老师,每次我帮助完别人,别人总是不记得我的恩情该怎么办啊?有同学来向我求助,我都会诚心诚意给予建议和帮助,最后却总变成把所有的活丢给我干。如果是丢给我干,功劳只属于我的话,我觉得还好,但每次是我一个人干完,他们什么都没做还有成果,我就很别扭。可我太容易心软了,每次想好不再帮,但是他们稍微求一下我又去当冤大头了,真的很想听听您的建议。 虽说“助人为乐”,但如果这件事成为你的困
Part1 书:《解忧杂货店》 《解忧杂货店》是我在书店打发时间时顺手拿的一本书。翻开书页,我一下子就被这样的故事和文风击中了。僻静的街道旁有一家名为浪矢的杂货店,将写有烦恼的书信投递至卷帘门前的投信口,第二天,你就会在牛奶箱里得到回信。作者东野圭吾以温情满溢的文字将一个个故事娓娓道来,那些跨越时空对话的书信给予读者无限的美好与力量。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,是浪矢爷爷写给寄白纸三人组的信,那段文